日本华侨华人关注中共二十大 称底气更足、信心更强******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日本《东方新报》报道,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引起海内外侨界广泛热议。全日本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组织在日华侨华人观看中共二十大开幕式,学习二十大报告,侨领们纷纷发表感言。
日本吉林总商会会长庄旭表示,二十大报告中提到,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在海外深刻感受到中国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更好惠及各国人民。我们海外华侨华人要贡献才智和力量,为祖(籍)国的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好桥梁作用。
日本泉州商会会长王秀德说,回顾家乡福建这十年来,不仅成功脱贫攻坚,经济实现三个大跨越,而且在绿水青山的生态工程改造中成绩斐然。我们海外侨胞始终坚持与祖(籍)国、与时代同频共振,为国家繁荣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锐意进取、努力奋斗。
日本徽商协会名誉会长张书明表示,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坚决维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这让我们华侨华人感受到有祖(籍)国做我们强大的后盾,心里更踏实,底气更足!我们华侨华人要始终致力于凝聚侨心、侨力、侨智,促进中日交流,做增进中日友谊的使者,共创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一般社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机构评议会理事长、暨南大学日本学院日方代表陈秀姐表示,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作为一名海外教育工作者,我深知推进华文教育的发展对华侨华人群体的重要性。今后将更加积极地投身到海外华文教育事业中,大力协助国内高校走向海外,让更多的华裔子弟能够有机会接受华文教育,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播到五湖四海。
黄檗文化促促进会理事长陈熹表示,将继续以侨为桥,积极开展中日黄檗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中日民间友好交往。不断践行中华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和影响力,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